|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鈺樺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9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聯絡人 | 黃鈺樺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9 |
| 傳真號碼 | (04)22258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項工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價,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增購;另契約到期後在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得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增購金額以不逾原契約總金額(未稅)30%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3/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31 14:00 |
| 開標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事務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年之期間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工作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需檢附具有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或取得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照(含民國100年7月1日以前參加「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或具有其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須有汽車修理業(JA01010)。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檢附具有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或取得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照(含民國100年7月1日以前參加「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或具有其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
| 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注意事項〕 一、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事務課 #5268 黃小姐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NT$4,124,362(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email protected];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五、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361,671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124,362元整。 六、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051500006>,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051500006>,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匯款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勿直接放入現金於標封內。 七、已簽准第二次以後開標不受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