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向秀媛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7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聯絡人 | 向秀媛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7 |
| 傳真號碼 | (04)22258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8/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09 10:00 |
| 開標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10/0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規定開工日起70工作天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範本,依工程性質編訂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其餘詳投標須知七、十四。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日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三、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四、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email protected];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五、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有關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擇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在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工程管路回填材料,須以本招標文件所附參考配比添加高煤灰量拌合之CLSM作為回填材料,詳特訂條款附冊三附件13。 十、詳細價目表之品管作業費編列,以發包施工費的0.6%~2%編列((A+B)*X%),請依工程特性適當編列。 十一、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其他說明』 (一)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二)詳細價目表內未能作業補償費依特訂條款附冊第四部分第一條第二款,屬固定單價不隨標比調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