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峻元 |
| 聯絡電話 | (02)24231156#5817 |
| 機關地址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
| 傳真號碼 | (02)24260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履約期限內本處員工如因調動得增減數量,惟±5%為限,其單價依契約單價計算。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2 10:00 |
| 開標地點 | 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6,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通知套量次日起10日曆天內。(含套量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參考工程會範本依個案增減修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2,53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64,430元。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00~17:00):基隆市仁二路134號八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四.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五.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抵觸處,以該法規定為準。四.餘詳承攬契約及投標須知。六.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時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 。買方廉政熱線:02-24245719 。 七.本件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八.投標廠商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九.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十.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文件1.8】。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