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曉菁 |
| 聯絡電話 | (02)24231156#5815 |
| 機關代碼 | 3.13.31.1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
| 聯絡人 | 楊曉菁 |
| 聯絡電話 | (02)24231156#5815 |
| 傳真號碼 | (02)24260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契約期滿後,如雙方皆無異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換文續約,每期2年,以1期為限。 (2)契約期限屆滿前,機關如有變更作業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該後續擴充內容為本契約載明「按實做數量計算」之項目及發放獎勵金等,並以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之30%為上限。 (3)契約屆滿但尚未有新契約廠商承攬時,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原廠商辦理擴充,惟以90日曆天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10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05/10/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7 10:00 |
| 開標地點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5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0基隆市仁二路134號(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民國105年12 月20日至民國107年12 月19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規範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之營業稅繳稅証明(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72,664,78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94,913,313元。 三.本案可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七.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八.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05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 10105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九.本案屬分段開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一.投標廠商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二. 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