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總管理處開標室(地址: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秘書處發包中心收 地址: 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至11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電器安裝業(E60102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器承裝業丙級以上登記執照(維護範圍包含台南市)及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第2次招標公告更新
1.投標須知第22條: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2.台糖公司工程及勞務承攬職業安全衛生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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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標(議價)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議價)。
2.截標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以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以恢復辦公日第二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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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政風處
地址: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電話:(06)3378682 傳真:(06)337851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秘書處發包中心 電話:06-3378829 傳真:06-33785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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