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增購契約總價金20%之權利;或履約期滿而甲方未及簽訂新契約時,甲方得依需要通知乙方展延履約期限,最長以2個月為限;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結束前確有後續擴充必要者,將以同意書徵詢廠商,俟同意並經採購法規定簽准後,再行換文辦理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每份100元或電子領標50元。
本案採購金額含增購20%之價金,廠商參考預算時應自行扣除。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額(含營業稅)5%收取,計至仟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簽約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國內、外垃圾焚化廠、汽電共生廠或具認證實驗室(認證之項目需包含本案所需氣體之類別)使用標準氣體相關製造或供應的證明文件,如由機關或機構開立之驗收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文件。
(二)專門技能之證明:乙方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具備下列證明:
1.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2.高壓氣體容器檢查主管訓練之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3.上述證明得於得標後14 日內(日曆天)提送,未於限期內提送者取消得標資格沒收押標金並以合格之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
(三)醫用氧氣為藥品,廠商需具備製造業藥商許可證或販賣業藥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或電子領標;領標地點:高雄市岡山區本州里本工五路9號,總務課。
其他
1.電子領標者需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或(.tkn)電子檔以供核對(得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詳請參閱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所列金額皆已含營業稅。
3.得標廠商應依採購契約第十條規定,於履約期間辦理雇主責任險及其相關保險。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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