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13.30.99.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聿祥 |
| 聯絡電話 | (07)6241168#305 |
| 機關地址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傳真號碼 | (07)622834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05,485,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20%,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擴充金額為至採購金額上限,擴充日期至契約屆滿為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9/06/20 |
| 原公告日 | 109/06/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3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7/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7/07 10:00 |
| 開標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標價之5%(含稅),仟元以下不計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07/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2.處理許可證明文件(擇一符合): 2-1.領有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檢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條件: (1)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及代碼:D-20類中間處理後之穩定化產物。 (2)每月許可處理量:2,000公噸以上 2-2.公有民營、民有民營掩埋場代操作或營運者,檢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條件: (1)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接收處理本採購案飛灰穩定化產物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同意或核准日期應於本採購案第一次招標公告日之後) (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及代碼:D-20類中間處理後之穩定化產物。 (3)每月許可處理量:2,000公噸以上。 2-3投標廠商提供之飛灰穩定化物之最終處置方式非採衛生掩埋者;應附證明文件:應出具相關最終處置核准文件。 3.檢附3年內(第一次開標日為基準日)未曾發生重大職災與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新台幣壹百萬(含)以上者之環保違規事件切結書,廠商成立未滿三年者以成立日至投標日為切結期;若經查核與切結書內容不符則取消決標資格。 4.檢附掩埋場剩餘處理容量大於本案標的1.2倍(12,000公噸以上)數量之證明文件,該文件應由合格之技師事務所出具之測量報告。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招標期間倘因採購計畫變更,續行辦理反不符公共利益時,本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取消本案招標程序。 2.廠商標價金額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205,485,000元),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3.本次更正係因廠商針對招標文件提出疑義,業經本機關回覆處理結果並修訂招標文件,因內容係屬重大變更,爰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適度延長等標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7/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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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