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13.30.99.2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林聿祥 |
| 聯絡電話 | (07)6241168#305 |
| 機關地址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傳真號碼 | (07)622834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履約期間內不逾預算金額辦理增購,或履約期滿而本公司未及簽訂新契約時,得依需要通知廠商展延履約期限兩個月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0/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10/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0/21 10:00 |
| 開標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報價總額5%收取,百元以下不計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11/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9年12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1年6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機關於開標時將查驗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 (五)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人員中須具備(1)丙種以上之作業主管1人(2)急救人員1人。 (七)依法登記並取得行政院環保署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影本(且仍在核准有效期限內),其許可檢測類別至少應包括下列檢測類別中任何二類(檢具許可檢測類別證明文件):空氣檢測類(排放管道及周界大氣)、水質水量檢測類、廢棄物檢測類、噪音檢測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0/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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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