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得再增購預算金額50%,雙方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算,不另辦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投標產品為國產製造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免附。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許可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動物用藥品輸入或製造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如為政府單位公函者,需提供產品規格證明、原裝進口產品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B.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或下面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書(皆為影本):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投標產品為國產製造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免附。
(3)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許可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動物用藥品輸入或製造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如為政府單位公函者,需提供產品規格證明、原裝進口產品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B.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所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
1.投標產品為國產製造者:除檢附工廠登記證(明)外,亦須提供GMP、cGMP、PIC/S GMP或WHO GMP藥廠證明文件;如提供政府單位檢查結果公函者,其檢查結果應為P級藥廠,依「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優良藥品製造檢查作業要點」,各GMP的定期檢查頻度如下,請提供最近一次檢查結果證明文件或政府單位公函佐證:
(1)GMP:每二年至少檢查一次。
(2)cGMP、PIC/S GMP或WHO GMP: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2.供應國外進口品者:須檢附政府機關核准進口與投標前1年內之進口報關文件,前述文件之申請者或納稅義務人應與投標廠商相同,如投標廠商為原廠代理商則須提供原廠授權經銷文件。
3.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動物用藥品容器於機關養豬場與飼料工場使用後,統一於每年年底由得標廠商負責免費清運回收再利用,所有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提供並簽具切結書【切結書格式如附件1,請勿修改】。
(三)規格文件:
1. Pen.& Strep. Inj.:
(1)劑型:滅菌懸浮注射劑(Sterile Suspension for Injection),乾粉注射劑不適用。產品應為可均勻搖散之懸浮劑型,無異常沉澱或結塊情形。
(2)成分:每mL含Procaine Penicillin G 200,000 IU、Dihydrostreptomycin Sulfate 250 mg (Potency)。
(3)包裝:單瓶容量100mL。
2.投標產品仿單。【投標產品其標籤、仿單及包裝應符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或商品標示法暨相關規定】
3.最近一年內至少2批次不同批號之產品檢驗報告(Certificate of Analysis, COA)。檢驗報告應由製造廠品質管理單位出具,並載明或包含下列資訊:
(1)產品名稱。
(2)製造批號。
(3)製造日期/有效期限。
(4)檢驗項目及檢驗結果(檢驗項目須包含①外觀(Appearance)、②主成分含量(Potency/Assay):Procaine Penicillin G & Dihydrostreptomycin sulfate、③pH值、④無菌試驗(Sterility)、⑤懸浮均勻性/再分散性(滅菌懸浮注射劑),其餘檢驗項目得依製造廠品質規格提供。)
(5)文件識別資訊(如簽章、簽名、文件編號或其他足以辨識來源之資訊)。
4.檢驗報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資格不符,且機關得於必要時要求廠商提供原始檢驗資料或向製造廠或相關單位查證:
(1)未提供前揭規定之檢驗報告。
(2)檢驗報告未載明前揭必要資訊(如產品名稱、批號、檢驗結果等)。
(3)檢驗項目明顯不足,無法證明產品品質。
(4)主成分含量未符合產品標籤標示含量。
(5)檢驗結果不符合產品品質規格。
二、本次招標因為分段開標,招標文件取消使用三用文件(修改投標須知第七十九條),改於決標日起7日內簽約(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並修改財物採購契約(新增最後一頁簽約頁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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