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NT$200,現金或掛號郵件附回郵信封52元及200元郵政匯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其他資格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 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書,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發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提出查覆單者,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須蓋有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廠商其他資格證明、審查文件:
●投標承攬之醫療院所應具備以下資格:
(1)設址在嘉義縣市、臺南市或雲林縣,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立案之公、私立醫院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文件。
(2)為勞動部或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3)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具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1)(2)(3)各項資格及合格證明之有效期至少應達108年12月31日有效】
● 其他審查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同意書。
(3)廠商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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