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於履約期間得再增購預算金額50%之金額(得標廠商於營運期間爭取客戶到站加油達成日均發油量50公秉以上之廠商分潤金額預估新臺幣1億4,435萬7,500元整),並於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辦理續約,以1次10年,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億4,637萬5,000元,合計所需採購金額為6億7,944萬7,500元整。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TLP-5700-114063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4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4樓總務課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自簽約後,於完成土地變更登記後,再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書並辦妥公證之日起至第一次設定地上權契約書期滿20年之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依投標須知六十四條規定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外,並依六十六條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8,800,000元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淨值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臺幣24,000,000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本案依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增列本案勞務採購契約第八條第(二十八)款,第三次招標截止投標114年9月8日下午5時與開標時間114年9月9日上午10時。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