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0.4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再峰 |
| 聯絡電話 | (05)6321540#220 |
| 機關地址 |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5)63221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267,823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5,362,73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4,608,819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5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22 10:00 |
| 開標地點 |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68,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9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 (二)廠商指派之工地負責人及施工人員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人力。 |
| 附加說明 | (一)特定資格: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應具有下列資格: 1.工地負責人: (1)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紀念建築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細)木作、泥作、瓦作,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 (二)證明文件: 1.工地負責人:填寫切結書4,並檢附工程經驗及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廠商應於古蹟本體施工前將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名冊,連同證明文件,送交機關存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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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