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本計畫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及成果報告完成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
(一)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工作團隊需具有執業之建築師負責執行本案委託業務,檢附工作團隊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04。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4)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108年8月9日更正招標公告誤繕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改為新台幣308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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