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9-12樓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為4年計畫,共計1,990萬元;本(106)年度為第1年計畫經費為新臺幣750萬元整,第2年計畫經費為470萬元,第3年計畫經費為470萬元,第4年計畫經費為300萬元,本計畫第2年至第4年須俟相關計畫預算通過後始得辦理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二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型態:學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及公司等之一。
2.相關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2) 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3)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註:
(1) 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水資源、水利、土木、商業科技應用研究、商業創新模式與發展研究、貿易推廣、產業拓銷等項目之一;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2) 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項目之一,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工程會核發之公司登記證及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3) 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登記或設立為商業科技應用研究、商業創新模式與發展研究、貿易推廣、產業拓銷等項目之一者,或為公司,營業登記或設立為研究發展服務業者,需聘請水資源、水利或土木顧問及物聯網顧問均至少1名,於決標後15日內提送備查。
(4) 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為水資源、水利、土木等項目之一者或為公司,營業登記或設立為工程技術顧問業者,需聘請商業科技應用研究、商業創新模式與發展研究、貿易推廣或產業拓銷及物聯網顧問均至少1名,於決標後15日內提送備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
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
電子領標。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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