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二科
開標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水利署 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並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
2.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
3.合法設立且依法納稅
4.最近3年之票據信用無任何不良紀錄
5.去年度資本適足率(Risk-Based Capital Ratio )≧20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 自領: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100元
2. 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3. 電子領標:於公告日起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1.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 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00
4. 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