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二)中華信用評等twBBB-或同等級以上。(三)營業範圍包括經營傷害保險業務。。(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新公司須附稅捐機關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餘詳招標說明書。二、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