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 |
|---|---|
| 機關代碼 | 3.13.2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莊文斐 |
| 聯絡電話 | (04)22501300 |
|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
| 傳真號碼 | (04)225013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02/16 |
| 原公告日 | 111/0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二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3/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3/02 10:00 |
| 開標地點 | 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四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為公司、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等之一。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該繳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以上各項文件需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証明文件內容。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取(台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電子領標。 |
| 其他 |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04-22501404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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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經濟部水利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