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視業務需求後續擴充勞務承攬上限2人,金額上限為1,043,377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得採限制性招標,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公共工程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核: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1期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關係者,並應填附身分關係揭露表)。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苗栗縣苗栗市、苗栗縣竹南鎮、臺南市永康區及測繪工作地點(全國)。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04。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