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 |
|---|---|
| 機關代碼 | 3.13.2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於興 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2501421 |
| 機關代碼 | 3.13.20 |
| 單位名稱 | 資訊室第一科 |
|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
| 聯絡人 | 林於興 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2501421 |
| 傳真號碼 | (04)2205162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25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五樓第5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前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為原製造廠商或供應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須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提出經公正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管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以上各項文件需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證明文件內容。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限掛99元、快遞150元)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52。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6)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7)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