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為3年計畫,共計4,190萬4,000元;本(103)年度為第1年經費為新台幣1,396萬8,000元整,第2、3年經費各為1,396萬8,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交通部核發之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第一類電信事業)執照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外國廠商需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需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之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依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詳附加說明書。
履約地點:詳線路規格書附件一共27個地點,主要為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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