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13.20.5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郭明昌 |
| 聯絡電話 | (02)29173282#344 |
| 機關代碼 | 3.13.20.5 |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聯絡人 | 郭明昌 |
| 聯絡電話 | (02)29173282#344 |
| 傳真號碼 | (02)291172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7/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8/06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08/06 10:3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5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廠商: 一、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一)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三)須符合(A)或(B)任一項 二、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一)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二)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三)須符合(A)或(B)任一項 (A) E5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1. 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 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3. 其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2名證明文件(除合格技工證明文件外尚需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及雇用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於開標時審查)。 (B)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營業許可證書。 2.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三、其他應附文件詳投標需知第七條規定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或提出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保管款專戶台灣銀行新店分行075-037-09015-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四、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五、採購內容概要:主要工程內容為污水管線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等。 六、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七、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八、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九、檢舉機關不法案件本局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十一、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8/06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