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
額或數量:
1.增購預算金 額:本計畫為2年計畫,本(111)年度為第1年計
畫,經費為新臺幣245萬元,第2年計畫經費約為新臺幣250萬
元,未來如不需辦理或無經費來源時,即停止辦理第2年度工
作。
2.工作期限:第2年度工作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3.工作內容:詳招標文件內「委託服務說明書」內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15日
廠商資格摘要
(註:本資格為「委託專業服務案」適用)
1.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並應出具該廠商參
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公司: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3.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 定
者: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4.自然人須具相關專業證照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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