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分兩次交貨,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建材五金買賣業、水泥製品買賣業、磚瓦石材批發業、建材零售業或相關營業項目(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水工課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時掛號回郵80元逕送本所水工課,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本採購案名「建材(紅磚、水泥、黑砂、單液型彈泥)」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其他
1.開標時應當場審查所有投標廠商是否為合格廠商後,再行審查投標廠商之證件,合格後開啟標單封。廠商所投標單封,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之標單無效,但得無息退還押標金:a.投標廠商未附全部證件影印本或經審查不合格者。b.標單未蓋或書寫廠商名稱及未蓋負責人印章者。c.標封及押標金逾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寄達或送達者。d.廠商資格證件、押標金、切結書、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封未按投標須知規定裝填者。e.變更標單或詳細價目表等式樣或塗改字句者。f.規定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g.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票據,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更者。h.未附切結書或切結書未經蓋章者。i.標單總價以鉛筆填寫、或塗改後未蓋印章者、或未依式填寫完整者、或詳細價目表未依式鍵入完整列印者、或列印模糊不能辨識者。j.標封、標單、詳細價目表內另附條件者。k.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價者。l.投標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
2.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3.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4.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
5.本機關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電話:本所水工課電話04-23331001轉2133。
6.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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