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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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413 臺中市 霧峰區 中正路1340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採購案若有後續擴充,以本採購金額679,140 元以內辦理,擴充增加項目數量未超過契約數量30%者,雙方以換文方式確認,免契約變更及議價,並依契約既有單價計價,並於107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本所霧峰辦公區開標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工(包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工(包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時掛號回郵80元逕送本所秘書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本採購案名「水利規劃試驗所霧峰及舊正辦公區辦公室設施改善工程」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萬元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 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機關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電話:本所秘書室電話04-23304788轉1127。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107.09.07上傳更正招標文件
請注意: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期也有異動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工(包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時掛號回郵80元逕送本所秘書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本採購案名「水利規劃試驗所霧峰及舊正辦公區辦公室設施改善工程」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萬元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 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機關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電話:本所秘書室電話04-23304788轉1127。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107.09.07上傳更正招標文件
請注意: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期也有異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時掛號回郵80元逕送本所秘書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本採購案名「水利規劃試驗所霧峰及舊正辦公區辦公室設施改善工程」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 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機關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電話:本所秘書室電話04-23304788轉1127。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107.09.07上傳更正招標文件
請注意: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期也有異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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