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增購預算金額:本計畫為2年計畫,本(107)年度為第1年計畫,經費為新臺幣270萬元,第2年計畫經費約為新臺幣270萬元,未來如不需辦理或無經費來源時,即停止辦理第2年度工作。
2.工作期限:第2年度工作自決標日次日(如決標日早於民國108年1月15日則以1月15日為履約起始日)起至108年12月14日止。
3.工作內容:詳招標文件內「委託服務說明書」內說明。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並應出具該廠商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公司: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3.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4.自然人須具相關專業證照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如決標日早於民國107年1月15日則以1月15日為履約起始日)起至民國107年12 月14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霧峰辦公區灌排課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掛回郵80元逕送本所霧峰辦公區灌排課,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新北、基隆、臺北、桃園及新竹縣市淹水數值模型精進及加值應用(1/2)」採購案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 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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