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期間為1年(114年);預估增購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
廠商之工作績效,應經本局審核同意後,廠商始取得後續年度優先提送服務建議/企劃書並辦理評審之權利,過程中,若審核結果未核准或廠商未提送服務建議/企劃書或評審不合格,即喪失承辦後續年度計畫之權利。
二、請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四條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應繳驗證明文件(影本)。
3.詳請參閱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二廠商資格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擴充期間為1年(114年);預估增購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
廠商之工作績效,應經本局審核同意後,廠商始取得後續年度優先提送服務建議/企劃書並辦理評審之權利,過程中,若審核結果未核准或廠商未提送服務建議/企劃書或評審不合格,即喪失承辦後續年度計畫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預定工作項目如下:
(一)基本資料蒐集
(二)四重溪河道、出海口測量
(三)水質濃度、淤積物取樣及試驗
(四)河道及出海口監測成果分析
(五)河道及出海口沖淤變遷數值分析
(六)放淤成效分析及策略研擬
(七)出海口海域生態及水質監測
(八)水庫放淤後對下游河道水質、生態調查及影響與評估
(九)報告及相關資料撰寫、印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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