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屬2年期延續性計畫(111年~112年),111年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429萬元,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期間為民國112年,採逐年議價逐年簽約;預估增購金額第1年(民國112年)為新臺幣521萬元。
廠商當年度工作績效,應經本局審核結果達平均得分80分以上後,始取得後續優先提送服務建議書並辦理書審、議價之權利,若書審結果未獲同意或廠商未提送服務建議書或議價不成立,即喪失承辦後續年度計畫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第三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需配合模廠試驗提供專業服務,為確保機關權益,採收取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詳請參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二、廠商資格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原招標文件:P2-12頁,附表(四)-2,項目數量及備註文字誤植修正。
2.原招標文件P3-7~3-8頁,招標文件委託說明書之四,報告名稱統一。
3.P3-8頁招標文件委託說明書之四委託工作期限、P4-5頁契約第五條付款條件,文字說明統一。特此更正公告
4.曾文溪感潮河段水資源利用以往研究成果,請至本局業務資訊網/招標訊息/公告下載/(網址:http://www.wrasb.gov.tw)
本標案內容請詳參招標文件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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