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視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條件如下:
1.租賃車款項次2(四輪傳動5人座休旅車或客貨兩用車)後續擴充增租4台。
2.本案租期得後續擴充12個月(含增租車輛)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A棟1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影印本【營業項目及代碼: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之規定。
附加說明
1.原財物採購性質更正為租賃。
2.其餘請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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