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號)第三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局414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號)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營業證明應檢附「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營業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同時具備自動控制工程業E603050及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所提供之強震儀,需通過101年度以後中央氣象局採購24位元強震儀規格功能審查測試通過,並提供測試通過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六十五條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餘請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