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780,040,000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台南高雄供水系統係整體聯合調度區,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穩定供水挑戰,健全此區域之整體供水備援系統,提升抗限缺水風險之能力,故其效益目標綜整如下:
1. 健全南部地區水源之聯合運用及彈性靈活調度。
2. 增加供水管路約25公里。
3. 提升備援輸水能力每日最大80萬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二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同時具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資格者。
2.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施工廠商與設計廠商結合之共同投標方式投標,其廠商家數以3家為上限。投標廠商成員應涵蓋「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之資格,須推派一廠商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3.上開廠商資格之設計廠商得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廠商特定資格:
設計及施工實績資格:截止投標日前10 年內曾完成國內外「潛盾或隧道工程」及「國內外輸水管路或地下管線工程」,且符合下列規定之設計及施工實績,設計實績及施工實績應分別呈現。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十二條第(六)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水利署最新規定更新本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31條(2)、工程契約─附錄16兩項。
2.請廠商重新上網下載更正後之契約補充規定及更正對照表,並參酌規定修正後所影響工程項目之報價。廠商若未重新上網下載,本局仍予接受並視為有效標,惟所投總標價視為接受修正後內容。
3.本工程疑義受理期限,請於公告日之次日起至截標前二日止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4.本工程截標時間延至108年11月22日10時00分,開標時間延至108年11月22日10時3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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