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區水資源局燕巢辦公區A棟一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42高雄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號(南區水資源局燕巢辦公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且需具有下述三條件:【1.曾承攬政府機關或法人機關水文(含雨量計、水位計等設備儀器)測報與放流排洪警報系統等相關或類似工程或維護經驗並有結算驗收實績證明或足資證明文件。2.電器承裝業或為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3. 需檢附由原廠或是合格代理商所提供的iFix教育訓練完成合格人員證明文件,訓練時數至少16小時(含)以上,並一併檢附該合格人員之勞保資料,該員至少需在公司任職滿半年(含)以上。;上述結算驗收實績證明或足資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iFix教育訓練完成合格人員證明文件及具有該合格人員之勞保資料於投標時需一併檢附供本局審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