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325103分機23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馬佛溪河川生態廊道與國土綠網串聯規劃(1/2)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2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2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之次日起至109年12月25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自然人等之一。
註:
(1)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河海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其他顧問服務業、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
(3)廠商為自然人者,執業登記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
A.授權或委任證明:若屬校方授權單位,須檢附校方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需蓋關防,一校以一授權單位或人員為限)。
B.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2.公司、事務所、法人、自然人或研究機構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代之)
B.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C.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20元。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洽本局政風室之電話03-8337339或038325103~6分機1261和傳真03-8312771及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或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58。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6)應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資格標開標當日無法提出說明或無法在資格標開標日起3日內補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視為不合格標。
(7) 106至108年花蓮溪水系(含主流及10條主次支流)河川情勢調查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IccR8gcK0dCbbktmDOAJU7cIOQI0VYsK
四、評選時間及地點:
(1) 本案於資格標審查後,訂109年2月26日下午1時30分後於本局第一會議室召開評選。
五、更正處
(1)修正分期付款方式,詳04契約條款_無資本門V2.pdf。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15T02:40:58+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自然人等之一。 註: (1)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河海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其他顧問服務業、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 (3)廠商為自然人者,執業登記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 A.授權或委任證明:若屬校方授權單位,須檢附校方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需蓋關防,一校以一授權單位或人員為限)。 B.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2.公司、事務所、法人、自然人或研究機構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代之) B.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C.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20元。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洽本局政風室之電話03-8337339或038325103~6分機1261和傳真03-8312771及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或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58。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6)應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資格標開標當日無法提出說明或無法在資格標開標日起3日內補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視為不合格標。 (7) 106至108年花蓮溪水系(含主流及10條主次支流)河川情勢調查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IccR8gcK0dCbbktmDOAJU7cIOQI0VYsK 四、評選時間及地點: (1) 本案於資格標審查後,訂109年2月26日下午1時30分後於本局第一會議室召開評選。 五、更正處 (1)修正分期付款方式,詳04契約條款_無資本門V2.pdf。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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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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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佛溪河川生態廊道與國土綠網串聯規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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