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AWRA1080135 已決標公告

花蓮溪水系(10條主次支流)河川環境管理規劃(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以樂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65,51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565,51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阮泓斌
聯絡電話 (03)8325103#2302
機關代碼 3.13.20.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阮泓斌
聯絡電話 (03)8325103#2302
傳真號碼 (03)832763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核為2年計畫,共計新臺幣570萬元整;108年度為第1年計畫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之公開評選方式以經費為新臺幣270萬元整委外辦理;第2年增購權利則保留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為新台幣300萬元整。原廠商去年度工作績效經本局審查認可後,得優先延續承辦。若未獲本局審核通過或該年度工作計畫書提送2次仍未獲核可者,則喪失優先議價權,本局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再次辦理公開評選等相關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2/18 10:1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108)年度計畫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型態: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自然人等之一。 (二) 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投標廠商為大專院校或機關,無法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代之。】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資格備註: (一)廠商為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者,應為專任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並提出學校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若屬校方授權單位,須檢附校方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需蓋關防,一校以一授權單位或人員為限)。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河海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三)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四)廠商為自然人者,執業登記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25元。 四、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洽本局政風室之電話03-8337339或038325103~6分機1261和傳真03-8312771及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本局規劃課專線電話03-8353103。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6)應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資格標開標當日無法提出說明或無法在資格標開標日起3日內補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視為不合格標。 註:更正投標須知與附加說明中本局政風室和規劃課專線電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阮泓斌
聯絡電話
(03)8325103#2302
機關代碼
3.13.20.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阮泓斌
聯絡電話
(03)8325103#2302
傳真號碼
(03)832763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核為2年計畫,共計新臺幣570萬元整;108年度為第1年計畫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之公開評選方式以經費為新臺幣270萬元整委外辦理;第2年增購權利則保留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為新台幣300萬元整。原廠商去年度工作績效經本局審查認可後,得優先延續承辦。若未獲本局審核通過或該年度工作計畫書提送2次仍未獲核可者,則喪失優先議價權,本局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再次辦理公開評選等相關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2/18 10:1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108)年度計畫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型態: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自然人等之一。 (二) 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投標廠商為大專院校或機關,無法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代之。】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資格備註: (一)廠商為大專院校(或校方授權單位)者,應為專任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並提出學校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若屬校方授權單位,須檢附校方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需蓋關防,一校以一授權單位或人員為限)。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河海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三)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四)廠商為自然人者,執業登記至少應具有土木、水利、環境或生態調查與研究等相關項目之一。 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25元。 四、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洽本局政風室之電話03-8337339或038325103~6分機1261和傳真03-8312771及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本局規劃課專線電話03-8353103。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6)應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資格標開標當日無法提出說明或無法在資格標開標日起3日內補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視為不合格標。 註:更正投標須知與附加說明中本局政風室和規劃課專線電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8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9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9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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