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司或自然人等之一。
(一)廠商為學校者,出具該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計畫主持人應繳驗學校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
(二)廠商為公司、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團體者,如「設立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或「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三)前項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售價: (1)電子領標之工本費100元整(2)不開放非電子領標(現購及郵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繳費下載。
其他
1.本採購開標日期為資格標審查,合格廠商即辦理評審作業。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規劃課,電話:07-6279005或07-6279019。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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