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AWRA1080069 已決標公告

北港溪、朴子溪、八掌溪及急水溪流域智慧河川建置計畫第二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多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13,00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61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人瑞
聯絡電話 (05)2550190#190
機關代碼 3.13.20.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葉人瑞
聯絡電話 (05)2550190#190
傳真號碼 (05)23044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2 09:30
開標時間 108/09/02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廠商型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水利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等之一。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水利工程,且公司本身或合作團隊具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三)廠商為水利技師事務所者,合作團隊需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四)廠商為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水利或水資源之一,且本身或合作團隊具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或水利相關科系博士學位證書。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水利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 2.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如同項次1廠商登記及設立證明則免):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依法免繳者免附):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或水利相關科系博士學位證書。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人瑞
聯絡電話
(05)2550190#190
機關代碼
3.13.20.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葉人瑞
聯絡電話
(05)2550190#190
傳真號碼
(05)23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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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7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2 09:30
開標時間
108/09/02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廠商型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水利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等之一。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水利工程,且公司本身或合作團隊具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三)廠商為水利技師事務所者,合作團隊需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四)廠商為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水利或水資源之一,且本身或合作團隊具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或水利相關科系博士學位證書。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水利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 2.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如同項次1廠商登記及設立證明則免):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依法免繳者免附):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分包合作證明(無者免附):與分包協力廠商或合作團隊之合作同意書。 5.計畫主持人專業能力證明:水利技師執業執照或技師證書及加入公會證明,或水利相關科系博士學位證書。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2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1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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