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間內經本局通知新增接管之水門數量,屆時依原契約單價及實際新增數量核算,並以不逾契約金額1.5倍、採購預計金額(16,735,000元)為原則,擴充期間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政府立案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需有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機械零件組件、水工機械)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者。2.本計畫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參與本計畫之工作小組人員至少應具備以下各項專門技術人力:站長一人、水門保養、維護專業人員(計至少七人),其資格至少三人須具機電相關科系之高工(含)以上畢業或具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或具三年以上有關水工機電專業經歷持有經歷證明之人員。電腦資訊處理人員一人,其資格須為熟悉電腦文書、資訊等相關操作之人員,上述工作人員不得重複兼任,且必須為在投標廠商服務之現職人員
3.另機械技師需依技師法規定提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符合技師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開標後符合評選資格者,預計於107年11月08日至107年11月22日期間擇日召開評選會議,請即早準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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