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付證明文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須具有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營業登記證。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1.營利者,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營利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列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
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押標金繳納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
投標文件裝封
分段開標:
1.標單封及證件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3.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108年10月09日新增招標文件及延長招標期限如下:
1.新增12依山閣電源改善圖說、13第16471章分電箱規範
2.延長截止投標日期108年10月22日下午14:00分及開標時間108年10月22日下午1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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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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