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寶山第二水庫引水路小水力發電建置規劃檢討(1/2)」之招標文件及公告內容敘明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評估成果如具有財務可行性,依機關需求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內,在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90萬元以內,以議價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後續擴充項目內容且依機關調整履約期限,增購「寶山第二水庫引水路小水力發電建置規劃檢討(2/2)(後續擴充)」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且營業項目具有水利或土木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許可或證書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3.前開1~2項共同所需資格證件:
(1)計畫主持人應具有相關經驗之水利或土木專業技師擔任,並應提出具體相關工作證明(公私立機構、公司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或勞保加保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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