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10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其他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1)(2)
(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決標方式為:評選或擇符合需要後議價決標,於機關通知時間及地點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議價與決標。廠商所報設計監造服務費率比值,均在本機關核定底價範圍內始予以決標。
二、本案應檢附文件除本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應檢附文件外,亦包含下列文件:
(1)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契約條款(含特訂條款)
(4)招標規範:工作說明書
(5)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1、切結書2
(6)廠商評選須知(含評選評分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投標廠商檢驗文件審查表
(9)外標封、證件封
(10)招標案件押標金、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繳納及處理規定
(1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2)公共工程汛期工地防災減災作業要點
(13)投標標價清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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