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1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二`乙 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及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它}: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已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縮短5日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且縮短後符合不得低於10日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