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或親至本中心無記名購買。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截、篡改)。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工本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另附新台幣100元回郵郵資,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寄送、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電子領標費用20元。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
(1-1)依民法設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1-2)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1-3)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機構組織章程。
(2-2)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書影本。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一、為配合勞動部修法,調整之招標文件(需求說明書),簡要修正說明如下:
1.修正名詞定義及相關文字,與勞動部審查標準一致。
2.新增執行依據法源。
3.配合法規修正,於外展機構工作項目中,新增外展機構簽訂勞務採購契約後,應依據審查標準第16條之3規定,提「外展製造服務計畫書」予工業局。經工業局核定後,依據核定之「外展製造服務計畫書」辦理外展服務。
其餘詳需求說明書。
二、證件封內應附之文件: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及機構組織章程、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及外展製造業試辦計畫書併同評選簡報各1式10份及電子檔光碟1式1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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