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5106-02-00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廢水前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06/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青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10,000
原始預算
$ 13,733,200
底價金額
$ 12,525,29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黎季芬
聯絡電話 (04)7810211#4826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聯絡人 黎季芬
聯絡電話 (04)7810211#4826
傳真號碼 (04)781021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計未來年度後續擴充期間2個月,擴充數量及採購金額分別為污泥委託代清理數量300公噸為上限,金額約新臺幣296萬4,000元。本機關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機關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或親至本中心無記名購買。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截、篡改)。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工本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另附新台幣100元回郵郵資,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寄送、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電子領標費用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7 10:00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以廢棄物清除業及處理業共同投標,或由廢棄物清理業單獨投標者:(一)其處理行為採最終處置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位於彰濱工業區內之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二)其處理行為採再利用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載明其污泥之處理方法係屬再利用行為。三、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1、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應符合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第13點規定)/ 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項目。3、投標商分配於本工作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150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4、處理場(廠)許可證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5、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泥)處理,其為採固化法、穩定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處理方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機構,應同時檢附最終處置進場證明。四、以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投標者,應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核發之再利用許可函。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開立支票:支票戶名(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彰濱中心411專戶 (2)現金繳納之處所: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行政組(地址、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金融機構帳號:143036075011號 台灣銀行鹿港分行 2.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經各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黎季芬
聯絡電話
(04)7810211#4826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聯絡人
黎季芬
聯絡電話
(04)7810211#4826
傳真號碼
(04)781021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計未來年度後續擴充期間2個月,擴充數量及採購金額分別為污泥委託代清理數量300公噸為上限,金額約新臺幣296萬4,000元。本機關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機關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或親至本中心無記名購買。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截、篡改)。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工本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另附新台幣100元回郵郵資,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寄送、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電子領標費用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7 10:00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以廢棄物清除業及處理業共同投標,或由廢棄物清理業單獨投標者:(一)其處理行為採最終處置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位於彰濱工業區內之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二)其處理行為採再利用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載明其污泥之處理方法係屬再利用行為。三、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1、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應符合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第13點規定)/ 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項目。3、投標商分配於本工作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150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4、處理場(廠)許可證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5、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泥)處理,其為採固化法、穩定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處理方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機構,應同時檢附最終處置進場證明。四、以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投標者,應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核發之再利用許可函。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開立支票:支票戶名(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彰濱中心411專戶 (2)現金繳納之處所: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行政組(地址、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金融機構帳號:143036075011號 台灣銀行鹿港分行 2.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經各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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