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E棟1樓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1年(含當年度共2年),擴充金額總計新台幣410萬元(不含當年度增購金額),以本案公告之項目及內容及金額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局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局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E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電子領標系統領取者0元。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E棟1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E棟1樓
履約期限
108年7月18日中午12時至109年7月18日中午12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1依公司法設立之國內外產物保險公司
應檢附下列文件:
A.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
C.保險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D.信用評等等級良好以上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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