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公司-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V依法設立之公司-營造業者(丙級營造業以上)應檢附V同業公會會員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印之頁次:1-12頁)。
2.廠商信用證明
3.其屬營業稅證明者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
附加說明
三十二、 押標金金額(無押標金者免填,有押標金者不得逾新臺幣5千萬元):(1)一定金額:新台幣65萬元整。支票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請注意勿填錯),支票抬頭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三十九、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10 %。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1)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七十七、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可複選;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1)招標文件電子檔目錄。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含標價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契約條款。
(6)招標規範:工程平面圖 施工規範。
(7)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切結書2(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切結書3(營造業工地主任)
(8) 委託代理授權書。
(9) 投標廠商檢驗文件審查表
(10) 外標封投標標價清單封(附資源統計表及價格詳細表併含電子檔及列印文件-PCCES;以上未附則為不合格標)資格封。
(11) 招標案件押標金、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繳納及處理規定。
(12)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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