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窗戶滲水整修工程內相關項目、室內壁癌處理及水泥粉刷整修等工項,將視本案標餘款及本室110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餘裕情形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以5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7樓秘書室第三科郭先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大禮堂-報驗發證大樓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秘書室第三科郭先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經核准設立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營業登記證登記有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者,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 。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本。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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