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 已決標公告

107年上半年收容人副食品(蔬果類)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麒麟王食品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39,351
原始預算
$ 1,554,900
底價金額
$ 1,550,235
決標折數
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6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子翔
聯絡電話 (02)24653240#218
機關代碼 3.11.94.67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聯絡人 簡子翔
聯絡電話 (02)24653240#218
傳真號碼 (02)246548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有效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次期招標機關未完成決標作業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單價展延契約有效期2個月,期限至107年8月31日止;或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預算金額(採購上限)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增購之金額為各採購預估總價金額之三分之一。在契約之有效期及屆滿或終止前所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09:1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有效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記載有伙食材料買賣或副食品且與蔬菜水果有相關營業項目或與本項採購符合之相關行業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附具之證明文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自「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新臺幣45,000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得標廠商向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繳納新臺幣30,000元整、得標廠商向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繳納新臺幣45,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子翔
聯絡電話
(02)24653240#218
機關代碼
3.11.94.67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聯絡人
簡子翔
聯絡電話
(02)24653240#218
傳真號碼
(02)246548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有效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次期招標機關未完成決標作業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單價展延契約有效期2個月,期限至107年8月31日止;或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預算金額(採購上限)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增購之金額為各採購預估總價金額之三分之一。在契約之有效期及屆滿或終止前所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09:1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有效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記載有伙食材料買賣或副食品且與蔬菜水果有相關營業項目或與本項採購符合之相關行業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附具之證明文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自「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新臺幣45,000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得標廠商向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繳納新臺幣30,000元整、得標廠商向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繳納新臺幣45,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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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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