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九之三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九之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時間內,向本監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3號/廖小姐/04-23840936#129)。
2.郵遞領標:請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信封,註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地址,備註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郵寄至「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3號」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案招標文件。(http://web.pcc.gov.tw/)。
4、為避免廠商錯估投標金額,請廠商於投標前至現場勘查。
5、本案執行標的為戒護區內,為維護戒護安全,進出戒護區之人員及車輛均應配合檢查,並應遵守戒護區安全規定,不得攜帶違禁物品進入戒護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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