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九之三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九之三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2.與本標的有關行業
廠商應檢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機關應依標的特質、需求勾選,並得複選,且應於本目載明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甲、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乙、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建築工程)
1. 技師執業執照。
2. 技師公會會員證。
丙、 其他廠商: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工程。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服務企劃書1式6份。(A4大小,雙面列,A3折成A4大小,每份30張)。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須知: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貼足回郵郵資大信封,聯絡人姓名及地址並備註索取本案招標文件。並備註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郵寄之本監(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3號)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下載本案文件(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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