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 |
|---|---|
| 機關代碼 | 3.11.94.5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建忠 |
| 聯絡電話 | (049)2241369 |
| 機關代碼 | 3.11.94.58 |
|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 |
|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里嘉和一路1號 |
| 聯絡人 | 李建忠 |
| 聯絡電話 | (049)2241369 |
| 傳真號碼 | (049)22418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 是 |
| 預計金額 | 36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里嘉和一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至本所領取者免費供應,政府採購網下載者依其規定,郵遞領取者檢附回件大型信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與地址)並貼足回件郵資。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9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里嘉和一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投標標件如未達3家投標,適用政府採購法子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及第3條規定,簽請機關首長核准改為限制性招標規定辦理招標。 2.招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 3.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4.如因故未能如期開標則開標日期順延。 5.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異議請與總務科聯繫,電話:049-2241369,傳真:049-2241879,地址:南投市嘉和一路1號 6.受理廠商申訴或爭議調解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或,傳真:(02)87897514 7.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4.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地址:南投市民族路486號電話(049)2228888、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5.本所政風室:電話(049)2241875,傳真:(049)2241875 南投郵政182號信箱,地址:南投市嘉和1路1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