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符合以下任一資格,並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1.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
關(構)。
4.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集財
團法人基金會等。
5.依法設置之社工師事務所或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6.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所列營業項目載有 IZ12010人力派遣
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
53條、第54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
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於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第2
次比減價、第3次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而廠商未能於主持人宣佈時間起,15分鐘內
辦理完妥者,視同放棄說明、(比)減價等。廠商之代表須攜帶投標代理人委任書正本
到場。
(二)領標:
1.親自領取: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總務科承辦人:李士文,索
取時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電話:037-
361510#116。
2.郵遞領取:請附貼足55元回郵郵資之大信封,註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姓名,備註索取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109年社工師專業處遇人員2名勞務承攬採購案」招標文件,郵
寄至「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總務科」,索取時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信封內檢附郵政匯票,抬頭為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ww.pcc.gov.tw)下載「109年社工師專業處遇人員2名勞務承攬採購案」標案。
(三) 本案於決標紀錄完成前,不公開底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